各交易商、指定交收仓库:
根据《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商品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商品交易结算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、《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收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相关业务规定,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决定于2024年7月16日推出以下交易品种。具体内容如下:
1. 蒜片2507
商品名称 |
蒜片2507 |
商品代码 |
SP2507 |
合同到期日 |
2025年7月15日 |
报价单位 |
元(人民币)/100公斤(不含税) |
上市指导价 |
2000 |
交易定金比例 |
合同上市日至2025年5月31日:20%; 2025年6月2日起提高至30%; 2025年6月16日起提高至50%; 2025年7月1日起提高至100%。 (调整日期遇休市顺延至开市日) |
每日最大涨跌幅限制 |
±5% (上市首日为指导价的±10%) |
订货数量单位 |
100公斤/手 |
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|
0.5元/100公斤 |
交易商单笔最大下单量 |
200吨 |
交易商最大订货量 |
单边2000吨,双边4000吨 |
商品最大订货总量 |
15万吨 |
交收入库申请截止日 |
2025年7月10日 |
最后入库日 |
2025年7月14日17:00 |
仓单注册截止日 |
2025年7月15日12:00 |
交收期 |
2025年7月16-22日 |
2. 开闭市时间:周一至周六,上午9:00-11:30,下午13:00-15:30;法定节假日以平台公告为准;
3. 交易手续费:0.5元/手;
4. 最小交收量:30吨;
5. 交收结算价:到期交收按最后8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,提前交收按当日结算价交收;
6. 交收手续费:6元/手;
7. 质量标准:详见《蒜片交收质量标准》;
8. 质检机构: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、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;
9. 交收地点:指定交收库内交收,详见交收仓库列表;
10. 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交易平台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执行。
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
蒜片交收质量标准(试行)
一、总则
(一)本《蒜片交收质量标准》(以下简称“本标准”)适用于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交收的蒜片的质量要求、包装要求等。
二、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(一)蒜片:特指脱水蒜片,即通过脱水制成的切片,片形大于4mm,经机械干燥制成的蒜片。
(二)杂交片:由杂交大蒜加工成的脱水蒜片,味道辛辣浓重。
(三)四六片:由四六瓣大蒜加工成的脱水蒜片,味道辛辣。
(四)库外蒜脱水蒜片:以大蒜产出季节库外蒜为原料加工制成的脱水蒜片。
(五)冷库蒜脱水蒜片:以冷库库存大蒜为原料加工制成的脱水蒜片。
(六)一般杂质:通过4mm筛筛上的非蒜片部分。包括:脱落的蒜皮壳,蒜衣和根或其他外来物质等杂物。
(七)外来异物: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引起强烈不适的外来物质,如玻璃、金属、沙石、动物排泄物、昆虫及其肢体、人畜毛发,以及原料携带的植物草茎,生产过程中的包装材料脱落物如线、绳、纸片等。
(八)不完善片:受各种原因导致的蒜片失去部分使用价值的脱水蒜片产品,包括污染片、损伤片、芽片、空心片、黑疤片、糖片、带根片、霉变片、烤糊片、虫蚀片等。
(九)污染片:系指附着杂质或明显被异物污染的蒜片。
(十)损伤片:系指因刀伤、挤、压、擦、碰等外力造成的受损片。
(十一)芽片(空心片):系指在加工脱水蒜片中用芽蒜瓣烤制成的明显空腔、空圈或芽长超过芽道三分之一的蒜片。
(十二)带根片:系指脱水蒜片带有未去净根的蒜瓣制成的蒜片。
(十三)黑疤片:存在呈现的黑斑的蒜片(黑斑面积超过蒜片面积20%以上的)。
(十四)糖片:因大蒜存储不当导致的糖化蒜瓣加工出来的蒜片。
(十五)霉变片:呈现发霉、腐烂或者变质的蒜片。
(十六)烤糊片:在烤制过程中因温度过高导致颜色发深的蒜片,明显区别于其他蒜片。
(十七)虫蚀片:指蒜片被虫啃食、蛀食或表面附着虫尸和分泌物的蒜片。
(十八)筛下物:系指脱水蒜片中通过4mm标准筛的筛下物。
(十九)板结片:因蒜片水分含量过高导致的蒜片黏连,用手不能轻易分开的蒜片(三片以上)。
(二十)微生物分类:脱水加工后的蒜片,依据菌落总数及其它几个主要微生物指标做的级别分类。
(二十一)颜色分类:加工过程中因为各种因素影响,造成脱水成品颜色差异。根据测得的不同光学指数对产品进行的分类。
(二十二)体积系数:每100克产品在量筒中经过震动堆实后得到的恒定的体积数,用“毫升/100克”表示。
三、质量要求
(一)用于交收的蒜片质量要求如下:
感官要求及指标 |
1.用于交收的蒜片应整体洁净,偶见或不见外来异物,具有蒜特有的辛辣味,无异味。 2.色泽:蒜片固有色泽,光学指数≥38。 3.形态:片形完整,大小均匀,横径≥4.0mm。 4.不完善片:包括污染片、损伤片、芽片、黑疤片、糖片、带根片、霉变片、烤糊片、虫蚀片等≤10%。其中糖片、黑疤片、霉变片、虫蚀片、烤糊片等≤5.0%。 5.板结片:≤2%。 6.破碎程度:4mm筛下占比≤15%,6.7mm筛上占比≥65%。 7.一般杂质:≤3.0%。 |
理化指标 |
1. 水分:≤9.5%。 2. 体积系数(8-16目测算):≤149ML/100g。 3. 二氧化硫含量:≤30mg/kg。 |
卫生指标 |
菌落总数:≤500000cfu/g。 |
(二)用于交收的蒜片升贴水质量规定
质量要求 |
1.四六瓣脱水蒜片可替代交收,且质量要求按照蒜片质量要求执行。 2.149<体积系数≤175 ML/100g,且光学指数>35可贴水交收,交收价贴水8%。 3.10%<不完善片≤20%可贴水交收,交收价贴水4%。 4.3.0%<杂质≤5.0%可贴水交收,交收价贴水4%。杂质高于3.0%,按杂质每增加0.1%,重量相应扣除0.1%。杂质含量按四舍五入计算,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,杂质超过5.0%不允许交收。 5.500000cfu/g<菌落总数≤1000000cfu/g 可贴水交收,交收价贴水7%,菌落总数超过1000000cfu/g不允许交收。 6.9.5%<水分≤12%可贴水交收,交收价贴水400元/吨。水分超过12%不允许交收。(注:先计算其它贴水,再计算水分贴水)。 |
四、包装
采用行业内常规使用、统一标准重量、首次使用编织袋,编织袋内加塑料袋或者复合薄膜袋(包装物重量不超过550g),编织袋无破损。
五、附则
本标准自2024年4月23日起生效,并按照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规则制度执行。
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修订、更新本标准,有权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解释本标准。
海南国际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2024年4月23日